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数逐年递增,俨然形成了一股热潮,但不少人对于报考的具体事项和有关规定并不了解。记者近日从市人事局了解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印发了《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已于2006年7月19日开始施行。 《实施办法》的出台,使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从源头上把好事业单位进人关,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从《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单位用人自主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和县(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年3月、9月各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适时组织。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和县(区)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市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其招聘考试也必须由市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面向社会公示7-1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报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施办法》还要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李从国 记者山川 |